为做好 2023 级新生心理访谈工作,根据学生心理测评数据分析结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访谈时间
专家访谈:11 月 14 日-11 月 17 日
学院访谈:11 月 3 日-11 月 30 日
二、访谈方式
心理访谈以“面对面、一对一”的谈话形式分校、院两级同时开展。校级访谈由心理中心咨询师以咨询体验形式进行,学院访谈由学院辅导员或任课教师以谈心谈话形式进行。
三、访谈人数
学院 |
访谈总数 |
专家访谈 |
辅导员访谈 |
访谈负责人 |
机电工程学院 |
144 |
67 |
77 |
周 良 |
电信工程学院 |
205 |
89 |
116 |
钟 鹏 |
软件工程学院 |
180 |
84 |
96 |
邹世康 |
工商管理学院 |
132 |
57 |
66 |
张哲聪 |
经济贸易学院 |
123 |
57 |
66 |
陈竹泓 |
传媒艺术学院 |
110 |
58 |
52 |
张启迪 |
学院推荐 |
36 |
36 |
|
吴 芳 |
小计 |
930 |
450 |
480 |
|
四、访谈要求
1.做好宣传说明,消除学生顾虑。根据《大学生心理访谈邀请说明》,做好学生心理访谈解释工作,打消访谈学生的顾虑。
2.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有序开展。各学院根据心理中心提供的访谈时间安排及专家访谈学生名单,填写《心理访谈学生安排表》(以学院为单位于 11 月 9 号前将电子版交到心理中心)和《心理访谈邀请函》(提前发放给访谈学生)。
3.落实访谈要求,高质完成访谈。承担校级访谈的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参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心理访谈工作须知之心理访谈参考提纲(咨询师)》进行访谈,做好访谈记录并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心理访谈记录表(咨询师)》。承担学院访谈的辅导员或任课教师,参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心理访谈工作须知之心理访谈参考提纲(辅导员)》进行访谈,做好访谈记录并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心理访谈记录表(辅导员)》。访谈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将记录表交到心理中心 6303 办公室。
五、相关附件
1.大学生心理访谈邀请说明
2.心理访谈学生安排表
3.心理访谈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