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深入了解新生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学校
生活,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学工部决定开展新生心理访谈工
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访谈时间
专家访谈:11 月 12 日-11 月 14 日
学院访谈:10 月 30 日-11 月 29 日
二、访谈方式
心理访谈以“面对面、一对一”的谈话形式分校、院两
级同时开展。校级访谈由心理中心咨询师以咨询体验形式进
行,学院访谈由学院辅导员或任课教师以谈心谈话形式进行。
三、访谈人数
学院
|
访谈总数 |
专家访谈 |
辅导员访谈 |
访谈负责人
|
机电工程学院
|
132
|
63
|
69
|
谭闺臣
|
人工智能学院
|
164
|
90
|
74
|
余自强
|
软件工程学院
|
176
|
83
|
93
|
邹世康
|
工商管理学院
|
116
|
66
|
50
|
张哲聪
|
经济贸易学院
|
102
|
43
|
59
|
梁璐茜 |
艺术创意学院 |
118
|
64
|
54
|
郭微微
|
学院推荐
|
|
45
|
|
吴芳
|
小计
|
853
|
454
|
399
|
|
四、访谈要求
1.做好宣传说明,消除学生顾虑。
根据《大学生心理访
谈邀请说明》,做好学生心理访谈解释工作,打消访谈学生
的顾虑。
2.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有序开展。
各学院根据心理中心
提供的访谈时间安排及专家访谈学生名单,填写《心理访谈
学生安排表》(以学院为单位于 11 月 7 日前将电子版交到
心理中心)和《心理访谈邀请函》(提前发放给访谈学生)。
3.落实访谈要求,高质完成访谈。
承担校级访谈的专兼
职心理咨询师,参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心理访谈工作须知
之心理访谈参考提纲(咨询师)》进行访谈,做好访谈记录
并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心理访谈记录表(咨询师)》。
承担学院访谈的辅导员或任课教师,参照《湖北科技职业学
院心理访谈工作须知之心理访谈参考提纲(辅导员)》进行
访谈,做好访谈记录并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心理访谈记
录表(辅导员)》。访谈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将记录表交
到心理中心 5210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