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 2024 级新生心理访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30
各学院:
为全面深入了解新生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学校 生活,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学工部决定开展新生心理访谈工 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访谈时间
专家访谈:11 月 12 日-11 月 14 日
学院访谈:10 月 30 日-11 月 29 日
二、访谈方式
心理访谈以“面对面、一对一”的谈话形式分校、院两 级同时开展。校级访谈由心理中心咨询师以咨询体验形式进 行,学院访谈由学院辅导员或任课教师以谈心谈话形式进行。
三、访谈人数
学院
访谈总数 专家访谈 辅导员访谈
访谈负责人
机电工程学院
132
63
69
谭闺臣
人工智能学院
164
90
74
余自强
软件工程学院
176
83
93
邹世康
工商管理学院
116
66
50
张哲聪
经济贸易学院
102
43
59
梁璐茜
艺术创意学院 118
64
54
郭微微
学院推荐
45
吴芳
小计
853
454
399
四、访谈要求
1.做好宣传说明,消除学生顾虑。 根据《大学生心理访 谈邀请说明》,做好学生心理访谈解释工作,打消访谈学生 的顾虑。
2.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有序开展。 各学院根据心理中心 提供的访谈时间安排及专家访谈学生名单,填写《心理访谈 学生安排表》(以学院为单位于 11 月 7 日前将电子版交到 心理中心)和《心理访谈邀请函》(提前发放给访谈学生)。
3.落实访谈要求,高质完成访谈。 承担校级访谈的专兼 职心理咨询师,参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心理访谈工作须知 之心理访谈参考提纲(咨询师)》进行访谈,做好访谈记录 并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心理访谈记录表(咨询师)》。 承担学院访谈的辅导员或任课教师,参照《湖北科技职业学 院心理访谈工作须知之心理访谈参考提纲(辅导员)》进行 访谈,做好访谈记录并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心理访谈记 录表(辅导员)》。访谈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将记录表交 到心理中心 5210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