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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心理健康教育课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4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研室将于8——9周(10月24日至11月1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检查教学进度是否与课程授课计划一致;教师课堂管理、学生到课等情况。请授课教师提交电子版授课计划、教案和PPT。

2.实践教学。检查《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教学的组织与成效。教研室将抽查以下班级实践教学第一个项目的完成进度及实践手册填写情况:

序号

学院

班级

辅导员

负责人

1

机电工程学院

24电气自动化技术1班

谭闺臣

谭闺臣

2

人工智能学院

24级计算机应用1班

余自强

余自强

3

软件工程学院

24级软件技术1班

汪翩

邹世康

4

工商管理学院

24级酒店管理1班

张益峰

张哲聪

5

经济贸易学院

24级金融科技应用1班

陈竹泓

梁璐茜

6

艺术创意学院

24级艺术设计1班

韦春玲

郭微微

3.听课制度。检查授课教师听课、评课情况。按照学校要求,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学期应听4次心理健康教育课。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将检查前2次听课情况请授课教师完成听课任务,认真填写《教学督导听课记录本》。

4.教材使用。收集了解教师对所使用教材满意度评价。请授课教师填写《选用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

5.有效课堂教研室开展有效课堂教研、建设和培训,提升教师授课效果。请授课教师在参训学习后,继续完善PPT和教案。

、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用教研室检查和教师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研室检查将通过听课查课、查阅教学资料、召开教师座谈会、调研等形式进行。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请各授课教师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中的经验和亮点,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2.严格落实,按时提交教学资料。各项教学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3012:00。请授课教师将纸质签字的《教学督导听课记录本》和《选用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交到心理中心5210办公室;将电子资料压缩后发到邮箱 21566051@qq.com,包括授课计划、教师座谈会意见汇总表、电子教案和PPT等。请各学院心理健康负责教师于2024年11月1日16:00前将抽查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教学手册(辅导员点评)交到心理中心5210办公室。

附件1.教师座谈会意见汇总表

2.选用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