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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心理健康教育课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5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日常教学管理,保障教学秩序,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研室将于第8周(4月15日至4月19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检查教学进度是否与课程授课计划一致;教师课堂管理、学生到课等情况。请授课教师提交电子版授课计划。
    2.实践教学。检查《心理健康教育》Ⅱ实践教学的组织与成效。教研室将抽查以下班级实践教学前两个项目的完成进度及实践手册填写情况:

序号

学院

班级

辅导员

负责人

1

机电工程学院

23级工业机器人技术2班

毛大名

周良

2

电信工程学院

23级电信1班

苏恒瑞

钟鹏

3

软件工程学院

23级软件6

欧阳简娣

邹世康

4

工商管理学院

23级现代物流管理2班

寿艳琨

张哲聪

5

经济贸易学院

23级大数据与会计2班

冯希敏

梁璐茜

6

传媒艺术学院

23级建筑室内设计1班

吴佩

张启迪

    3.听课制度。检查授课教师听课、评课情况。按照学校要求,教研室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学期应听4次心理健康教育课。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将检查前2次听课情况。请授课教师完成听课任务,认真填写《教学督导听课记录本》。
    4.教材使用。收集了解教师对所使用教材满意度评价。请授课教师填写《选用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
    5.有效课堂。检查教研室开展有效课堂教研、建设和培训的情况,教师教学中落实“有效课堂”的措施与效果。请授课教师学习教研室提供的“一堂好课的6大标准”内容,完善负责章节的PPT和教案。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用教研室检查和教师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研室检查将通过听课、查课、查阅教学资料、召开教师座谈会、调研等形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请各授课教师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中的经验和亮点,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2.严格落实,按时提交教学资料。各项教学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下午16:00。
    请理论课授课教师将纸质签字的《教学督导听课记录本》和《选用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交到心理中心办公室6303;将电子资料压缩后发到邮箱 21566051@qq.com,包括授课计划、教师座谈会意见汇总表、电子教案和PPT等。
    请各学院心理健康负责教师将 “2023-2024年度第二学期《心理健康教育Ⅱ》开展情况反馈表”(纸质盖章版)和抽查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Ⅱ实践教学手册(辅导员点评)交到心理中心6303办公室。
    附件:1.教师座谈会意见汇总表
    2.选用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
    3.教案模板
    4.2023-2024年度第二学期《心理健康教育Ⅱ》开展情况反馈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