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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 2024 年清明节假期学生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24 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 4 月 4 日(星期四)至 4 月 6 日(星期六)三天,4 月 7 日(星期日)上课。为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相关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期学生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案例警示、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醒学生遵纪守法,不参加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参与黄赌毒以及黑社会团伙性质的活动;提高警惕,防范非法校园贷和电信网络诈骗;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滋事,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域嬉戏、游泳;安全出行,外出时不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到人员聚集地逗留,避免发生安全踩踏事故;规律作息,不熬夜、不通宵,早睡早起;晚间外出结伴而行,按时归寝;离开寝室时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放假前,各学院要对所属班级和学生寝室的消防、用电等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整改,消除隐患。
  二、持续推进学生身心健康教育
  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清明节假期为我国祭扫先人、追思逝者的传统节日,叠加春季气压较低、气候多变,容易引起情绪波动,导致心理疾病易发、多发。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做到心理问题提前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为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持续做好学生健康知识宣教。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近期流感、腺病毒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手足口、诺如病毒感染及支原体肺炎等传染病呈现多发态势,加上节假日期间出行人员增多,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风险加大。各学院要大力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学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养成必要时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积极接种相关疫苗,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1.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凡在放假期间外出旅游或离开武汉市区的,必须向辅导员做好去向登记,去向登记由各学院自行保存备查;对不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或者无故逾期返校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假期结束后,及时清查学生返校情况,4 月 6 日晚上8:00 前各学院需将学生返校的统计汇总情况如未返校学生人数(含病、事假学生)报学生工作群。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加强对高关怀、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关注、关心、关怀。
  四、不断强化学生安全管理
  1.组织全体学生签订《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假期学生安全文明守纪承诺书》(附件 1)由各学院备案。各学院统计汇总学生假期去向,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假期学生去向统计表》(附件 2),4 月 1 日下午 4 点前报学工部(处)学生科。
  2.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切实关心留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网络等多渠道了解、关心学生,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各级团学组织要安排相应的文化活动,丰富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或从事其它未经批准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违规用火用电,如需临时外出离开武汉须提前向辅导员报告。
  五、认真履行学校各级值班制度
  严格落实学工系统各级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值班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实时动态,及时、妥善地解决学生学习、生活需求和突发问题。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信息员的作用,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党总支书记、值班人员和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做好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