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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1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直属教学点:
为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青春奋斗、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湖北开放大学团委决定开展“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优秀团员
2.优秀团干
二、奖项说明  
1.名额及评选办法
详见《表彰项目说明》等附件材料。
2.注意事项
各单位申报奖项评选工作时注意:奖项评选工作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单位在满足奖项评选办法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定奖项评选细则,确定奖项分配原则和评选标准。
三、材料报送
各项申报材料均采用线上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经各单位党(团)组织审核盖章后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至湖北开放大学校团委邮箱:hkxtw2020@163.com
2.报送要求
①格式要求:材料需使用Word排版,工作成绩照片控制在5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
②字数要求:申报材料1000字左右,相关证明材料应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酌情添加附件。
③时间要求: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8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好落实,有序开展申报工作。
2.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各单位需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按规定履行公示程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推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各单位要通过本次表彰评选总结梳理团学工作,培育发掘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升团学工作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
此次评优表彰工作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如在评比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相应评优资格。
联系人: 湖北开放大学团委肖莉山老师
电话:87748339
邮箱:hkxtw2020@163.com





                                          共青团湖北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