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创建优良的学风、校风,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成才,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先工作。
一、参评对象
在籍学生(不含2021级新生)
二、综合素质测评
1.个人总结
测评时段为2020年9月-2021年8月。各学院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引导学生认真如实总结自己上一学年来在思想政治、文明行为、专业技能、社会实践、顶岗实习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本学年的奋斗目标,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学生总结的各方面表现需要有真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2.班级评议
各班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的班级测评小组(具体组成见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负责本班的学生素质测评具体实施。各班应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评议学生综合素质。评议会应包含以下内容:
(1)班级成员个人总结;
(2)班级成员之间相互交流,开展自我总结与自我批评;
(3)班级工作总结及班级工作评议;
(4)班级测评小组审议每位学生综合素质材料,并综合专业学习成绩确定班级优秀个人名单;
(5)班级测评小组将班级优秀个人名单报学院初审。
3.学院初审
各学院按相关规定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全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
4.学校审核
学工部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表彰。
三、评优表彰
1.评选项目
(1)集体项目:先进班集体;
(2)个人项目: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分别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只授予标兵荣誉称号。
2.评选条件
详见《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
3.评选要求
(1)先进集体
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并提供班级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由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学工部。
(2)优秀个人
学院初审后,学生需认真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优秀个人登记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需另外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由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学工部。
四、时间安排
1.11月19日至25日,各学院开展民主评议,评选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
2.11月26日至29日,学院公示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报送学工部。
3.12月1日至12月3日,学工部审核并在全校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评先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流程,指导学生对本年度的个人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
2.各学院要把评优表彰工作同学风、校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优表彰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奋力争先、发展特长、开拓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各学院要结合当前形势,对积极参加抗击疫情、参军入伍、志愿服务的学生,在专业成绩排名要求上,适当放宽标准,给予优先考虑。受过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按规定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4.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审核材料,接受师生监督。优秀个人评选要兼顾覆盖面,符合多个荣誉称号的原则上取最高荣誉表彰奖励。
5.各学院要在11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书面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学工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649824@qq.com。
6.本次评选中的学院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获得。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学院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
2.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个人登记表
4.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