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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2020年度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3

各学院:
    为了推进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全国发起国家奖学金等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倡议,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响应,决定利用寒暑假号召广大获奖学生开展资助宣传工作。这既有利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也有利于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迫切需要,各学院要不断创新形式、拓展渠道、抓紧抓好。要充分认识到受助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他们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依靠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学生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
假和课余时间,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二、创新宣传形式,明确宣传重点
    要因地制宜,结合学校和学生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为核心,辐射所有受资助学生,鼓励受资助学生利用假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培养社会责任感。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鼓励受资助学生回访母校进行志愿宣传活动,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高考招生录取期间,鼓励受资助学生在高中母校,面向准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3.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在校期间,组织受资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建立常态机制
    各学院要把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颁发荣誉证书、表扬信等形式予以表彰。各学院要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培训活动和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报名参加资助宣传的学生请填写附件1,并于1月7日前(寒假)和6月30日前(暑假)报送各学院资助负责老师。学校将于今年10月开展2021年学生资助宣传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评优需要提交附件2(寒假和暑假)及个人工作总结,分别于3月9日前(寒假)和9月15日前(暑假)报送至各学院资助负责老师。各学院待全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结束后于9月20日前将以上内容形成汇总材料报送到学生资助中心(电子档发送52370477@qq.com)。


附件:1.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优申请表
3.学生资助宣传优秀单位申报表

 

学工部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