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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1

科技职院学字〔2019〕8号

 

各学院:

    为了营造良好的校风、班风,通过开展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学生发奋学习、立志成才,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先工作:

    一、参评对象

    在籍学生(不含2019级新生)

    二、测评程序

    1.学生学年度总结

    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总结自己上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社会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本学年的奋斗目标。在此基础上,按要求认真填写《学生学年鉴定表》。

    2.班级民主评议

    各学院辅导员要深入所带班级以主题班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班级民主评议会应包含以下内容:

    (1)班级成员个人总结

    (2)班级成员之间相互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班级工作总结及班级工作评议

    (4)班级成员之间民主评议

    (5)民主评选班级先进个人(评选项目和要求见后)

    3.组织鉴定

    各学院按《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年鉴定表》组织开展鉴定工作,鉴定表填写完毕后按照档案管理权限复核、盖章后入档。

    三、评优表彰

    1.评选项目

    (1)集体项目:先进班集体;

    (2)个人项目: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评选条件

详见《学生手册》(2018版)中《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

    3.评选程序

    (1)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并提供班级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送学工部审核后,由学工部报经学校批准。

    (2)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在开展学生年度总结鉴定工作的基础上,民主评选先进个人,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其进行初评,组织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需另外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送学工部审核后,由学工部报经学校批准。

    四、时间安排

    1.11月20日—21日,2017、2018级学生填写《学生学年鉴定表》,学院需审核盖章并存入学生档案。

    2.11月21日—25日,各学院开展民主评议,评选先进集体与个人。

    3.11月25日—29日,学院公示评奖信息,公示无异议报送学工部(处)。

    4.12月2日—12月4日,学校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对评优评先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标准、严格要求,指导学生对本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鉴定与评选相结合,将真正优秀的集体和学生评选出来。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学工部将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3.因评优工作把关不严导致上报的评优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将不予批准,且不再增补替代。

    4.各学院须于11月30日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材料(书面及电子文档)报送学工部(电子文档发送至34649824@qq.com)。

    5.要把评优表彰工作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优表彰工作要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奋力争先、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全面发展。对退役复学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按照学校《征兵工作激励办法》给予优待。

    六、有关说明

    本次评选中学校各类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获得。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学院评优表彰名额分配表

    2.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先进个人登记表

    4.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先汇总表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