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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第六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3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职业化发展,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定于10月中下旬举办第六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宜兵

    成  员:刘继美  蒋国辉  赵天武  廖志红  吕恒喜

    胡华琳  刘新春  周得力

    二、参赛对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赛程安排

    大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赛,第二阶段为决赛。

    (一)初赛

    1.时    间:10月10日14:10—16:40

    2.地    点:思政大讲堂(暂定)

    3.比赛方式:闭卷笔试

    4.笔试内容:含行政能力测试、基础知识测试、网文写作和申论四个部分,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及要求请参考《参考比赛项目》(详见附件)。

    (二)决赛

    1.时  间:2019年10月17日上午

    2.地  点:思政大讲堂(暂定)

    3.比赛内容:案例分析、谈心谈话与理论宣讲,满分100分,以上三项分别占30、40、30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是我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鼓励并支持辅导员参加大赛。

    (二)精心准备。参赛辅导员应根据比赛内容安排,认真学习,积极备赛,在比赛中注意仪容整洁,大方自然。展示环节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出新出彩。

    (三)加强学习。辅导员应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等理论学习。深入思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把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技能技巧,创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同时借鉴优秀辅导员经验,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

    五、表彰与结果运用

    (一)初赛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决赛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大赛总成绩进行排名,并予以表彰。

    (二)学校根据辅导员获奖情况,对其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年终考核予以加分。

    (三)学校将推荐校级竞赛的前1-2名优秀辅导员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

    (四)学校将在安排辅导员参加国内外学习交流、省级辅导员培训、辅导员职称评审等工作中优先考虑校级、省级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获奖者。

 

    附件:参考比赛项目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9月27日

 

 

 

附件:

参考比赛项目

一、初赛部分

(一)行政能力测试。测验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五个方面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二)基础知识测试。测查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党和国家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要文件的掌握及熟练程度。

(三)申论。测查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四)网文写作:测查解决学生工作实际问题所需的理论素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网络素养。

笔试总分=基础知识测试+行政能力测试(共计60%)+申论+网文写作(共计40%)。

二、决赛部分

(一)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以及理论学习应用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提前10分钟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限时4分钟。

(二)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政策、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提前10分钟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限时6分钟。

(三)理论宣讲。理论宣讲环节主要考察辅导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的学习宣传阐释能力,以及对大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过程中的理论宣传阐释能力,注重考察理论宣讲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政策性、导向性。参赛选手提前20分钟抽题,比赛限时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