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与省征兵办6月19日联合召开的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2010级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新兵的年龄
高职毕业生当年年满18至23岁;在校生可放宽到22岁。
三、入伍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
四、征集工作安排:
1.6月25日-6月30日,各学院完成报名、并做好登记上交学工部6305室;
2.7月15日,校武装部通知学生体检时间;
3.8月1日-8月3日,校武装部组织进站全面体检;
4.8月15日-8月20日,武装部门出体检结果,确定政审名单;
5.8月20日-8月31日,校内各相关部门协助武装部全面政审;
6.9月1日-9月5日,征兵部门定兵、新兵交接、输送和征兵总结。
特别说明:
1、由于今年征兵时间调整,为了减少学生政审程序,尽量要学生在学校报名,我们将统一办理。
2、6月底前,请各学院上交登记表、申请表及汇总报名表。
3、刚升毕业班的学生参军入伍,需回来复学一年才能拿毕业证。
五、预征报名流程:
1、学生在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生到本学院辅导员处初审,辅导员初审后在《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内签字。
3、辅导员协助学生分别到财务处和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财务处和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分别在《申请表》中“财务部门审核意见”栏内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栏内签字盖章。
4、各学院学工办负责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交院办公室上报校领导签字盖章,并将签章完毕的《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学校武装部。
5、学校武装部配合兵役机关组织好报名学生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把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发给预征对象,并将以上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6、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六、预征报名网址
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
武装部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