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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校园文化活动时间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6
 

各团学组织:

校园活动是丰富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保障校园文化活动文明、安全、有序开展,且不影响师生正常工作、休息时间,关于校园文化活动时间管理特通知如下:

1、各团学组织开展的活动以保证完成学生的正常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以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原则,以涵养品质、锻炼能力、交流思想、提高技艺、启迪智慧、增进友谊为目的。

2、开展的活动应利用艺体课时间、自习课时间、课余时间或双休日进行,反对停课训练、停课比赛、停课排节目的做法。

3、晚间组织的校园活动,在室内(教室)举行的,应在2130前结束,在室外(足球场或者北广场)举行的,应在2100前结束,不影响学生的正常归寝和晚间休息。

4、各团学组织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应遵守我校校园文化活动时间管理要求,如对学生的正常学习任务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学工部、团委将对主办单位和活动项目记入黑名单。

                                                  学工部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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