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校级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和实践育人特色项目》通知要求,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学院申报
学院进行宣传动员,组织辅导员积极开展项目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学院于3月25日前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科。
二、校级初审
学工部组织校内专家进行项目初审,于4月13日前公布初审结果,确定进入复审的项目名单。
三、校级复审
学工部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复审,于5月30日举行评审会,邀请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师廖雷来校担任评审专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相关项目进行初步修改,再交由评审专家进行线上修改。
四、结果公布
根据复审会意见,结合专家修改情况,确定培育创建项目,6月初发文公布。
学工部(处)
2022年4月5日